来源: 文化和旅游部 作者: 阅读:3013 发布时间:2023-02-03 16:58:09
近年来,广西桂林在专项改革实践中多措并举,解决了长期以来困扰旅游业发展的用地政策落地难等系列问题,建立起符合旅游产业发展特点和要求的土地利用和管理制度,取得了显著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形成了我国文旅产业用地改革的“桂林模式”。
上下联动,多措并举
2013年,桂林获批开展旅游产业用地改革试点,在强化旅游产业用地规划管控制度、探索旅游产业用地分类管理、探索农民利用集体土地参与旅游开发和分享收益模式、落实节约优先战略、探索促进旅游产业转型升级的供地政策方面先行先试。桂林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党组书记、局长王子西表示,桂林在开展旅游产业用地改革试点方面多措并举,上下联动,协同推进。
桂林理顺了由自治区、市、县三级组成的旅游改革试点工作体制和机制,积极推进解决试点工作中遇到的重大问题和重点难题。
桂林先后出台《桂林市旅游产业用地改革试点若干政策(试行)》《桂林市城镇低效用地再开发利用实施细则》等系列文件,形成了桂林旅游产业用地政策体系。
桂林市通过创新实施乡村旅游发展多种模式,制定《桂林市农村集体土地使用权开发旅游流转暂行办法》,鼓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将集体农用地、未利用地以作价入股、合作联营或租赁等方式参与旅游开发,使农民真正成为旅游开发主体,共享改革成果。
政策落地,开花结果
桂林市在开展旅游产业用地改革试点工作中,通过分类管理、按需供地等方式,重点推动土地节约集约利用工作取得显著成效。
桂林蓝溪谷国家养生度假区项目用地约1万亩。根据《桂林市农村集体土地使用权开发旅游流转暂行办法》等相关政策,只需征收转用200亩土地,剩余9800亩山林土地,村民以集体土地入股,以流转形式给项目业主使用。
“业主在不改变土地权属、土地用途的前提下,将山林土地变成生态景观用地,村集体每年能获得5万元租金收入,同时也让农民实现了家门口就业。”广西壮族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政策法规处处长邱玉红表示,该度假区是桂林市探索旅游产业项目用地的一次生动实践。据统计,试点期间,桂林共有19个重大旅游项目实施旅游用地分类管理,节省建设用地指标4.07万亩。
与此同时,桂林还紧扣旅游用地面临的主要问题,不断完善旅游产业用地政策体系,解决了规划衔接不足、分类管理困难、基准地价过高、土地供应困难等问题,取得了较好的社会效益、经济效益和生态效益。
大胆创新,分类施策
在旅游产业用地改革试点工作中,桂林积极探索农民利用集体土地参与旅游开发和分享收益等模式,在落实节约优先战略、探索促进旅游产业转型升级供地政策方面先行先试,取得了众多创新成果。
桂林漓江逍遥湖景区占地3000多亩,如果按照以往用地政策,旅游项目用地不分类别,全部按照建设用地报批或者征地,景区开发只能纸上谈兵。邱玉红介绍,随着桂林市旅游用地政策的实施,旅游景区中未改变农用地、未利用地用途和功能,未固化地面、未破坏耕作层的生态景观用地,可按实际地类管理,不办理农用地转用手续,这让原本不可能建成的漓江逍遥湖景区成功落地。
旅游项目用地价格原来只能参照现行的商业服务类用地基准地价,这就使得旅游项目前期投资过大。2016年,桂林出台《桂林市旅游产业用地基准地价成果》,降低后发展地区旅游项目投资成本,使旅游发达区域的旅游产业用地价格更加市场化。
桂林还探索形成了“旅游项目宗地出让”模式,即将一个立项的旅游项目所涉及的不同用途的多个地块作为单一宗地,由规划部门划定统一的规划条件进行出让。这极大促进了旅游项目的落地,也保障了项目投资人的收益。(宾阳 邝伟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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