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中国旅游报 作者: 阅读:813 发布时间:2020-12-10 12:14:17
要实现繁荣发展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实现文化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以文塑旅、以旅彰文,推动文化和旅游融合发展”,就必须通过法治建设与法治改革,建立健全文旅融合发展体制机制,更好发挥文化和旅游法治建设的引领和规范作用
朱兵 周刚志
12月4日是第七个国家宪法日,11月30日至12月6日是第三个全国“宪法宣传周”,全国各地通过多种形式开展主题活动,在全社会形成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良好氛围。弘扬宪法精神,推进全面依法治国,对于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具有重大而深远的意义。
前不久召开的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明确了习近平法治思想是全面依法治国的根本遵循和行动指南。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把体现人民利益、反映人民愿望、维护人民权益、增进人民福祉落实到全面依法治国各领域全过程。要实现繁荣发展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实现文化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以文塑旅、以旅彰文,推动文化和旅游融合发展”,就必须通过法治建设与法治改革,建立健全文旅融合发展体制机制,更好发挥文化和旅游法治建设的引领和规范作用。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文化和旅游业界要采取积极措施,多方发力,努力开创文化和旅游法治建设新格局。
第一,要在文化和旅游法治建设中始终坚持几个重要原则:一是坚持党对文化和旅游法治工作的全面领导。建立党对文化和旅游法治的领导机制,在党的领导下制定文化和旅游立法规划,确定文化和旅游立法原则,统筹文化和旅游立法重大问题。二是坚持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全面融入文化和旅游法治建设。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是我国文化和旅游法治体系的“灵魂”,也是确保我国文化和旅游体制机制改革坚持正确方向的精神内核。三是坚持文化自信的法治理念。文化和旅游法治建设必须始终贯彻“文化自信”的基本理念,只有保持文化自觉、文化自信的定力,才能坚持文化和旅游法治建设过程中的自主独立思考。四是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原则。我国文化和旅游法治建设要保障人民群众文化权益、尊重人民的创造精神、激励人民的伟大奋斗精神、巩固人民的伟大团结精神、维护人民的伟大梦想精神。五是坚持社会效益优先原则。文化和旅游法治要坚持把社会效益放在首位、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相统一,确保文化和旅游事业、产业发展沿着正确的政治方向前进。
第二,要积极推进文化和旅游法律体系完善。文化和旅游法律法规是对文化和旅游制度建设经验的概括和总结,通过法定程序把党在文化和旅游领域的政策主张上升为国家法律,使党关于文化和旅游建设的政策主张获得了国家强制力的保障。要按照中央加快形成完备的法律规范体系要求,抓紧开展文化和旅游法律体系的建设和完善工作。一是随着文化和旅游融合发展,要积极研究立法项目,填补立法空白。例如,积极推进文化产业促进法的出台,这部法律已列入本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立法规划;积极研究制定国家文化公园、革命文物保护相关法律法规等。二是根据文旅融合要求,对现行法律进行修改完善,目前文物保护法的修改正在进行,非物质文化遗产法、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法的修改工作也需提上日程。三是文化和旅游领域法律体系的构建需要打破过去法律分割的状况,按照“宜融则融、能融尽融,以文塑旅、以旅彰文”的总思路推进,既要尊重文化和旅游各自的独立性,又要充分考虑文化和旅游的共通性,促进文化和旅游法律不断完善,为文化和旅游的发展提供强有力的保障。
第三,要切实抓紧抓好执法和监督工作。要用法治给行政权力定规矩、划界线,规范行政决策程序,加快转变政府职能。法律的要义重在落实。文化和旅游部门各级干部要带头尊崇法治,敬畏文旅法律,了解掌握文旅法律,严格按照文旅法律行政办事。要不断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文化体制改革的能力,加快完善遵循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发展规律、体现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要求、有利于激发文化创新创造活力的文化管理体制和生产经营机制,完善文旅融合发展体制机制,推动社会主义文化繁荣发展。同时要加强法治监督工作,强化各级政府依法履职的责任,将其纳入政府工作评价和考核机制;加强各级地方政府行政执法能力,加强文化和旅游市场综合执法队伍建设,提高地方文化和旅游工作的统筹协调和监督管理能力,进一步强化包括法律监督、工作监督和社会监督在内的文旅法治监督工作。
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明确提出,“提升公共文化服务水平”,全国人大常委会2017年制定颁布的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法,正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以保障人民群众基本文化权益为根本宗旨的一部文化领域的重要法律。该法施行以来,对全国各地依法加强公共文化设施和服务建设发挥着显著作用,不少地方立法机关也通过制定有关公共文化服务地方性法规等方式积极推进国家立法的贯彻落实。
为依法加强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文化和旅游部门及相关业界要深刻领会习近平总书记法治思想和重要讲话精神,进一步深化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法的宣传贯彻,严格依法办事,确保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法的贯彻落实。各级政府要依法严格履行保障职责,将公共文化服务切实纳入规划、纳入预算等;要采取措施,有效解决基层和边远地区的服务建设不平衡现象,促进公共文化服务均等化;要进一步解放思想,采取多种方式方法,充分利用数字技术,提高公共文化设施的使用效率;要积极把公共文化服务融入旅游、融入社会、融入生活,积极引导社会力量参加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使之发挥更加显著的作用。
(朱兵为全国人大教科文卫委员会文化室原主任、中南大学中国文化法研究中心教授;周刚志为中南大学法学院教授、中国文化法研究中心执行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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