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中国文化报 作者: 阅读:743 发布时间:2021-01-22 16:04:34
近日,交通运输部牵头,会同公安部、商务部、文化和旅游部、应急管理部、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联合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旅游客运安全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简称《指导意见》)。通过建立健全旅游客运协同监管机制,严格旅游客运事前、事中、事后全链条和旅行社、旅游包车企业等全要素安全监管,提高旅游客运源头治理、综合治理、精准治理水平,推动旅游客运安全生产形势持续向好,加快形成“正规社”“正规导”“正规车”市场格局,提升人民群众旅游出行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
《指导意见》涉及规范开展市场准入、强化事中事后监管、强化企业主体责任落实、强化政府和社会共治4个方面共15项具体内容。
在规范开展市场准入方面,《指导意见》指出,加强对旅游客运市场供求状况及发展趋势的分析研判,依法依规完善包车客运运力投放规则等。
强化事中事后监管方面,《指导意见》提出,旅行社、旅游包车企业在包租车辆环节互查企业、车辆、从业人员资质资格,全面推行旅行社用车“五不租”制度,推动实现旅游包车客运标志牌和旅游团组行程单信息共享比对,运用“电子围栏”等技术强化精准监管。文化和旅游部门依法查处旅行社和导游无证经营、向无相应许可资质的客运企业等不合格供应商订购服务等违法行为。引导使用年限较长的旅游包车加快淘汰,督促旅行社、旅游包车企业等相关市场主体整改隐患、堵塞漏洞等。
在强化企业主体责任落实方面,《指导意见》要求,督促旅行社选择具有合法运营资质、安全记录良好的地接社承接当地旅游服务,地接社使用具备相应资质的旅游包车企业和车辆,提前对旅游线路进行安全评估,合理安排时间和行驶路线,严格落实《旅行社行前说明服务规范》,把好旅游团队“组团关、行程关、落地关”。督促旅游包车企业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加强旅游包车非运营时段的管理,严防从业人员私自招揽客运业务违法经营。督促旅游包车企业通过驾驶员口头告知或者播放安全告知音像资料等方式,严格执行客运安全告知制度。督促旅行社落实安全事项告知责任,在与游客订立旅游合同时,明确提示并约定有关安全事项。督促相关经营者加强旅游包车驾驶员、导游等关键岗位从业人员聘用管理和教育培训,关注旅游包车驾驶员身心健康状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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