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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合资金可用于乡村旅游发展

来源: 中国旅游报    作者:    阅读:21012    发布时间:2021-04-21 17:57:26

摘要:

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文化和旅游部等11部门近日联合印发《关于继续支持脱贫县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工作的通知》,明确脱贫县延续执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支持贫困县开展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试点的意见》。中央层面纳入整合试点范围的资金有16项,其中包括由财政部、文化和旅游部主管的旅游发展基金。

通知提出,脱贫县根据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的需要,可以按规定将整合资金用于农业生产、畜牧生产、水利发展、林业改革发展、农田建设、农村综合改革、林业草原生态保护恢复、农村环境整治、农村道路建设、农村危房改造、农业资源及生态保护、乡村旅游等农业生产发展和农村基础设施项目,在整合资金范围内打通,统筹安排使用。

通知明确,2021至2023年,在脱贫县延续整合试点政策。2024至2025年,整合试点政策实施范围调整至中央确定的国家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确保平稳过渡。各省(区、市)自行确定的其他试点县,可利用地方各级财政资金继续自主开展探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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