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健全人民文化权益保障制度的新进展

来源: 中国文化报    作者:    阅读:23203    发布时间:2021-04-27 15:06:03

摘要:

“十四五”规划提出了提升公共文化服务水平的重点任务,这是与中国社会转向高质量发展阶段相适应的发展文化事业、完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的时代要求。日前,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联合有关部门印发《国家基本公共服务标准(2021年版)》(简称《国家标准2021》)。《国家标准2021》有关基本公共文化服务的内容,充实和完善了《国家基本公共文化服务指导标准(2015—2020年)》(简称《国家公共文化标准2015》),提升了公共文化服务保基本、兜底线、促公平的标准要求,夯实了“十四五”期间基本公共文化服务高质量发展的基础,是全面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法》确立的基本公共文化服务标准制度的新举措,是健全人民文化权益保障制度的新进展,标志着公共文化领域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迈出了新步伐。

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国基本公共文化服务标准化、均等化建设扎实推进,成效显著。2013年,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做出构建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的战略部署,促进基本公共文化服务标准化、均等化成为主攻方向、首要任务,被列入公共文化领域重点改革任务。2015年初,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快构建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的意见》,做出了建立基本公共文化服务标准体系、逐步形成既有基本共性又有特色个性、上下衔接的标准指标体系的顶层设计,同时出台了我国第一个国家层级的基本公共文化服务指导标准。2017年施行的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法,将实践中行之有效的基本公共文化服务标准体系建设政策上升为法律,确立了法律化的基本公共文化服务标准制度,各级人民政府制定公布并调整基本公共文化服务标准/目录被纳入法制轨道,为法治政府建设增添了新内容。据统计,《国家公共文化标准2015》出台后,全国所有省级人民政府都依据国家标准、结合当地实际,出台了本省的基本公共文化服务实施标准,所有的县级人民政府出台了本区域的基本公共文化服务目录。通过“十三五”期间持续不断的努力,基本公共文化服务标准体系框架正在形成,保障人民文化权益的制度体系建设有了长足进展。

《国家标准2021》是以标准化促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普惠化、便捷化的最新进展。其中有关基本公共文化服务方面的要求,与《国家公共文化标准2015》紧密衔接,在两个方面表现出具有拓展和深化意义的特点。首先是进一步明确了目前阶段我国基本公共文化服务的主要范围,标准涉及的服务项目,涵盖了十八大以来党中央、国务院一系列重要政策性文件中明确的以及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法规定的基本公共文化服务的主要种类和内容,体现了兜住文化民生底线、保障基本文化权益的总体要求,坚持了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的基本公共文化服务“应有尽有”的原则,为满足人民群众美好生活的文化新期待、增强人民群众的文化获得感奠定了坚实基础。其次是所有基本公共文化服务项目都明确了服务对象、服务内容、服务标准、支出责任和牵头单位,为各级政府履职尽责和人民群众享有相应权利提供了依据,这是国家基础性标准的一个重要突破,是进一步强化基本公共文化服务政府责任的创新举措,是人民群众文化权益保障制度得以真正落实的约束机制,也是建立健全基本公共文化服务达标评价制度、检验“承诺必达”是否真正实现的前提条件。

《国家标准2021》出台后,地方政府需要尽快出台实施标准。这在“十三五”期间已经有了普遍实践,积累了一定的经验,也显现出了一些共性问题。

新一轮调整,首先要进一步聚焦基本服务,体现好尽力而为、量力而行的原则。2018年,经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建立健全基本公共服务标准体系的指导意见》明确要求,地方标准水平不得低于国家标准,国务院关于《国家标准2021》的批复也强调了这一点。地方实施标准的基本公共文化服务不低于国家标准,真正做到内容无缺项、人群全覆盖,这是兜底线的具体体现。同时,在确保国家标准落实到位的前提下,地方实施标准还应充分考虑人民群众美好生活的迫切需要、地方公共财政可承受能力,适当提高标准水平,体现出政府履职尽力而为的努力,以及高质量发展阶段的水平提升。

其次,服务内容要充分体现地方特色。地方实施标准应在国家标准的基础上,提炼、充实、增设彰显地方文化特色的内容、项目和活动,体现出基本公共文化服务的地域性、多样性和特色化。当前,要紧扣党中央“十四五”规划建议中部署的重点任务,立足当地实际,高度关注公共文化服务城乡一体发展的问题,以标准化的理念、手段和路径优化城乡文化资源配置,完善农村文化基础设施网络,增加农村公共文化服务总量供给,缩小城乡公共文化服务差距,弥补发展的突出短板。

三是要进一步细化、量化、具体化服务标准和支出责任。地方实施标准需要让国家基础性标准规定的服务内容和项目本土化、具体化、指标化,提炼出看得见、摸得着的数量和质量要求,确保每个服务项目做什么、怎么做、做到什么程度都有可衡量、可考核、可监督的指标或要求。落实支出责任需要全面贯彻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法和国务院关于公共文化领域中央与地方财政事权及支出责任划分改革方案的精神,建立起依据事权责任测算支出责任、纳入预算、安排所需经费的保障机制,厘清和优化各级政府间的事权和财权边界,确保公共财政基本公共文化服务投入与地方实施标准的全面落实相适应、相匹配,这也是标准“承诺必达”的前提和保证。

四是要按照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法的要求,夯实县级政府组织实施地方标准的责任。组织实施的责任,重要的是加强领导、完善机制、推动落实、建立反馈的责任,经费支出责任应体现适宜由地方更高一级政府承担的基本公共文化服务支出责任适当上移的改革原则,避免过多增加基层政府的支出压力,在中西部经济欠发达地区尤应如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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